布拉姆斯

艾德華敘事曲

這是布拉姆斯的鋼琴曲中,最有布拉姆斯味的最初的作品,同時最為著名。至少,它的第一首是布拉姆斯的鋼琴曲中最為著名的。這是一八五四年,布拉姆斯至此,至少已開始有了屬於自己風格的鋼琴曲了。這是四首敘事曲曲集,樂曲都是屬於通俗敘事歌一樣的敘事性音樂,這一點雖然與蕭邦著名的四首有共通的性格,但是也並不完全相同。因為,第一是沒有蕭邦之作的雄壯豪邁,而是嚴謹,簡樸。樂曲極短,在形式上並非如蕭邦的奏鳴曲形式,而是以單純約三段形式為主,同時,其中也沒有劇烈的增強。第二是沒有蕭邦的,故意誇示演奏者功夫那樣的華麗性,而是有一點苦澀而樸素。第三是有蕭邦所沒有的德國北方的沉重味。

布拉姆斯日後又為了一首敘事曲(作品118之3),一共留下五首,被演奏得最多的,就是這一作品10的四首。
第一首 (d小調)這是在全部四首中最為經常被演奏的樂曲,普通以「艾德華敘事曲」而知名。因為這是根據浪漫詩人黑爾達(Johann Gottfried vonHerder,1744—1803)的「各民族之聲」(Stimmen der volker)中的蘇格蘭敘事詩「艾德華」(Edward)而來,布拉姆斯就用音樂敘述這一故事。所謂「艾德華」,原是兒子殺了父親的一個可怕的故事,以通俗歌謠的作者而著名的雷偉(Karl Loewe,1795—1869),依其歌詞作了著名的歌曲(作品1之1),而布拉姆斯也繼在其後,作了二重唱曲(作品97之11)。那是母親與兒子的一連串的對話。母親問「艾德華 !妳的劍為何被血染得這麼鮮紅?」,兒子答說「我殺了我的禿鷹。因此我陷於悲痛中」。「妳的禿鷹的血不會這麼鮮紅。兒啊!你從實招認把!」「懊!殺了我的紅色馬,因為它太高慢了!」就像如此慢慢追根究底的追問,最後終於承認他殺了父親。與此同時的,兒子因為越想越怕自己所闖下的大禍,坐立不安而想遠遠的逃出海外。 布拉姆斯雖然以這一故事做為標題,但是他並沒有像標題音樂,把各種場面描繪出來,而主要的是在於想表現詩的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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